专题文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铭万网 时间: 2008年01月16日08:59 信息来源: 铭万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届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章 调解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十三条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   [2]   [3]   [4]   下一页>>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至zhaofeng@mainone.cn或致电:58271212-545。
评论】 【 】 【推荐】 【打印

[热门关键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相关信息
  · 网络营销行业与产品之痒 2008-01-16
  · 房价是否已进入下行期尚待观察 2008-01-16
  · 你是不甘寂寞的女人吗? 2008-01-16
  · 身边的什么人会最疼你? 2008-01-16
  · 中金报告:从紧货币政策效果显现 2008-01-16
  · 劳动合同法 2008-01-16
  · 你的男人懂得宠女人吗? 2008-01-16
  · 建设部加大查处不诚信房地产企业 2008-01-16
  · 居室家电产品终端动销关键点 2008-01-16
  · 中国品牌竞争力新命题 2008-01-16
广告
  我来说两句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昵称: 匿名
 

· 7.2566!人民币再攀新高
· 2008 食品全面大涨价?
· 2008:中美经贸大考
· 燃料乙醇迷局
· 物业税开征暂搁
· 中国商品输美再添变数
· 奶业链条中最薄弱的一环
· 节前水果价格整体上涨

2008大猜想
一些预测但愿有抛砖引玉之功…>>
煤价燃烧电企
煤价上升,必然带动电价的提高…>>
新税法谁受益
企业最关心是税率会是多少…>>
宝钢或娶力拓
08年我国钢铁业市场环境不容乐观…>>

· 劳动合同法
· 就业促进法
· 个人所得税法
· 企业如何实效地进行媒介投放?
· 企业如何进行竞争性广告投放?
· 广告如何出效果
· 企业如何投放广告才更放心
· 广告投放如何最有效
· 有效投放广告四大策略
· 你的年终奖形式是什么?
· 2007年该发多少年终奖?调查十
· 年终奖金发放“艺术”
· 浅谈一线主管如何发年终奖金
· 测试:年终奖发放 HR您如何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