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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告别内外资“双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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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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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12月14日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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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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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界十分关心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昨日对外公布,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税前扣除项目,放宽了扣除标准,《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
新法及实施条例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办法进行了较大调整,新法可以使纳税人列支更多福利、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此外,新法将教育经费的列支比例提高到2.5%,体现出国家对企业职工后续教育的重视和鼓励。
另外,企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也准予扣除。而对于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新税法统一规定按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扣除。
“新税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从此将告别企业所得税内外资‘双轨’时代。”河南立信兴豫集团总裁、中税网资深税务专家陈顺兴说。
在日前,由郑州市金水区国税局、中税网和河南立信兴豫税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新税法专家宣讲课上,曾参与新税法起草专家研讨的专家辛连珠表示,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下,居高不下的房价因为开发商成本的降低,将得到遏制。
作者:沃林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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