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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六问“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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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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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7年06月19日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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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人民网
| | 四问:交强险续保到底能不能优惠?
“2006年推行交强险,我响应号召早早给车投了保,这一年也没出过险,2007年马上快到期了,保险公司却告诉我只能按原费率续保,看来当初就应该拖一拖再说”,5月30日,北京的张先生说。
拨打太平洋保险和平安保险的咨询电话,得到的答复都是目前续保只能按原费率进行,对于调整或浮动的说法,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具体通知”。也就是说,如果张先生到期马上续保,那么即使他的行车纪录良好,也无法享受到任何优惠。对此,张先生表示“没有说法就先不上了,车也先不开了,等明确了再说。”
象张先生这种情况的车主还有很多,他们或者会因为提前续保而没有享受到优惠,或者会因为决定不按时续保而影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甚至可能因为在没续保的情况下行车而使自己违法,也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和张先生们相比,车主赵先生就幸运多了,他买车晚投保晚,按主管部门目前的说法是应该能赶上享受新政策了,但他也有疑问。“我的车2007年出过两次险,都是对方负全责,按现在的说法无责理赔的案例将不会造成第二年保费上升,但我认为自己也该享受降低费率的优惠。”
郝演苏教授认为“这样的情况应该视同无事故记录,享受费率下浮”。但是,对于发生过“无过错赔偿”的投保人能否享受费率下浮待遇,有关部门仍未有明确说法。
“发生事故本来就不是我的责任,根据‘无过错赔偿’原则我还搭时间搭精力去帮对方理赔,已经够委屈了,如果还要影响自己的记录,那我就憋屈死了”,赵先生很郁闷。
“政府推行交强险的初衷是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最大限度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如果因为政策规定的不合理或不透明反而违背了初衷,增加了大家的交易成本,为400元钱车主还得开车满街找保险公司报销,也增加交通拥堵,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专家认为,“监管者应该根据这些情况及时推出明确措施,消除消费者顾虑,解决消费者关心的迫切问题。”
作者:陈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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