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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语】

    如果问企业2007年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答案肯定是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07年3月16日《企业所得税法》通过之前,企业最关心的是税率会是多少。而《企业所得税法》获高票通过后,企业最关心的是自己的企业还能享受到哪些税收优惠。随着1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公布,许多企业特别是内资企业看到了再次发展的希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2月12日正式对外公布,08年1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08年实施新税收后,银行、高科技和环保等行业诸多上市公司将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发布
    ·税收优惠过渡期安排将出专门文件
    根据改革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新税法和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不同。
·解读“新旧税法”之不同 ·解读《企业所得税法》
·外资企业:与内资政策接轨 ·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解读:两税合并对企业影响 ·企业工资薪金等支出可税前扣除
·企业权益性投资持满一年可免税  
    从长远看,因为企业的负担减轻了,就能利用降低税负的利润,加大对科技的投入,进行技术改造、自主创新,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增加新的税源。
    新企业所得税法:利好上市公司需区别看待。综合、采掘、金融服务、房地产四行业的现行税率在30%以上,在税率调整中受惠最明显。
    ·两税合一三行业受益显著    ·微利企业将享“减税负”
    ·税收优惠的进一步详细规定    ·高科技软件企业受益颇多
    ·七种情况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减负员工涨工资几率加大
    ·新税法利好已被市场提前炒作    ·小企业和高新企业将获优惠税率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利好上市公司    ·新税法将使新疆企业得实惠1.1亿
    ·新企业所得税,以下板块迎来第二春  

【编后语】

    虽然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就将正式实施,但诸如工资等成本的税前扣除、小型微利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反避税与转让定价等细节都未明确规定。不过随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颁布,这些牵动着所有企业神经的悬念都有了明确答案,不过部分过渡性政策还未具体规定。

    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税制中存在一些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主要是内外资企业税制存在一定差距。外资企业在税收方面长期享受的这种“超国民待遇”,不仅仅让内资企业在心理上感到不公平,更损害了内资企业的竞争力。沉重的税负让大量内资企业在更新设备、提升产业结构和吸引人才方面,和外资企业相比都处于劣势。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最大的亮点就是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制度。这有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内外资企业将真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评论:税减了创新不能减 ·新税法告别内外资“双轨”
 ·新税法框架下的反避税博弈 ·公平税负是公平竞争的重要保证
 ·两税合一:企业步入公平竞争时代 ·德勤:企业所得税法一些问题仍待澄清